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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农民工,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作。当时,人的工资是7000,自己带车去公司上班,每月4000,当时只有工资签约,车辆只有口头协商,现在公司只支付人的工资是7000,公司说车辆不处理经济问题,有道理吗?你好,我是农民工,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作。当时,人的工资是7000,自己带车去公司上班,每月4000,当时只有工资签约,车辆只有口头协商,现在公司只支付人的工资是7000,公司说车辆不处理经济问题,有道理

劳动纠纷 2021-08-19 05: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合同签订的工资与实际支付的工资不符,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二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
    如果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说明双方通过协商,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变化,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量加大,劳动者不会有意见的。
    单位既然已经向劳动者发放了工资,也不会有什么异议的。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估计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劳动者有异议。如果没有代扣养老保险金、代扣个人所得税等特殊情况以外,用人单位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合同上约定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补足工资,劳动者一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二可以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三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定会得到解决的。
  • 在审理劳务争议案件时,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同时承担因为劳动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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