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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石家庄。我想咨询一下。今天是元旦。我刚收到我所在单位的通知,说我想裁员。我告诉我这两天要主动离开。以前没有裁员的消息。我向领导解释,说我的月度业绩已经完成,没有理由裁掉我。如果我被解雇了,我也会得到补偿,因为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一年半。领导说每天都要从以前的工作中发现问题,扣分。我们规定,如果三个月的表现不够,我们将被解雇,并且没有任何补偿,但我的表现已经达到了标准。他们问我是否应该得到补偿合法吗?非常感谢。

劳动纠纷 2022-01-29 14: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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