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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快递公司发送快递,快递公司派人员在客户不付款的情况下让客户打开,导致快递丢失。这种情况能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实际损失吗?

消费者维权 2022-03-31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们在填写快递单时,通常默认已经与快递公司签订了《国内快递服务协议》,其中有保价条款,约定了保价赔偿数额及未保价赔偿标准,通常保价商品赔偿的原则为保价价值范围内进行赔偿,未保价商品则为快递费的五倍至八倍为限。由此可见,选择保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寄件人的损失
  • 快递员知道客户的信息和地址,如果因为送件与客户发生矛盾,造成伤害,快递员个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或者刑事责任。同时,由于快递员送件是职务行为,因此一旦给客人造成损失,快递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快递损坏赔偿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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