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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迫离开。领导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我不想离开。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6-24 0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要求公司出具调职的相关文件,以及调职原因;
    2、如果是以不胜任调职,不胜任的工作标准应该由公司出具,一般是不能完成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及数量、质量等;
    3、如果因拒签调令而导致丢了工作,是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的;等等
  • 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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