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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工作了4个多月,已成为全职员工。然而,公司现在觉得我能力不够。调任职员的工资应从4300减至3000,然后重新开始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我应该被解雇,否则我应该直接离开公司。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劳动法?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6-29 13: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若是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违法解除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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