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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暑假在一家餐馆当服务员。经过三天的试用期,我总共工作了四天半。我离开后能拿到薪水吗?工作前,她要求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辞职,否则就没有工资了。她说会有三天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就没有工资了。她的说法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2-08-02 0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若正常办理辞职手续,工资按照你的出勤天数发放。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辞职提前三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
  • 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或者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 即使是试用期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双方就成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无论是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就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辞职时一次性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支付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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