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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至2018年2月,他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四年,没有缴纳社保。2月1日辞职,到开发区劳动仲裁处申请经济补偿、节假日及加班补贴。6月11日的仲裁结果支持经济赔偿,其他人则不支持。它仍处于15天的实施阶段。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可以申请强制辞职,是否是一年零两个月的工资补偿,我还可以申请什么。此外,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没有劳动局的印章是违法的吗

仲裁 2022-08-02 22: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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