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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2011年加入公司的,但公司只在2012年帮我买了社保。现在合同于2015年6月1日到期,但到了6月27日,公司还没有与我续签合同。我已经签了两份以上的定期合同。现在公司不愿意签订非固定期限合同。目前,合同到期,我还在工作,如果你现在想辞职,你能不能以公司不购买社保、不续签合同为由,终止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提供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2022-09-13 1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然而这并不意味,公司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您属于连续与公司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公司应当与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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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并未和我续签合同,我还在岗位工作,而且不续签合同为由,终止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提供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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