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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下旬来到这家公司,试用期约定3个月,之后转正未通过又延期了2个月。前天告诉我被解雇了,没有书面文件,让我这个月底做好交接。请问我应该要求多少的经济补偿呢?

劳动纠纷 2022-09-27 1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辞退时不给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等等

  •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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