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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落款是总公司,盖的章却是分公司的章可以吗

合同纠纷 2022-10-20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公司印章不可以盖合同,应当盖总公司的章。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签订合同,由于自身并不能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需要征求总公司的同意,并在合同上盖总公司的公章。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分公司印章不可以盖合同。由于分公司虽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其产生的民事责任仍然由总公司承担。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因此,应当加盖承担法律责任主体即总公司的印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订立合同盖分公司的章是可以的,因为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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