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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定星期天上班,身为临时工可以不去吗?如果向组长请假,不批准,我直接不去会扣三赔的钱吗?

劳动纠纷 2022-10-20 17: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星期天若是休息日,但是安排加班的,劳动者请假不批且没有上班的,不算旷工;若星期天是约定工作日的,一般算旷工。旷工是在属于工作日的时间,未说明情况且未上班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临时工可以正常请假,用人单位应当批准。请假的工资标准和正式员工一样。临时工的弊端很多,对劳动者来说,临时性用工不稳定,随时有可能被解雇,劳动者权益难以维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用人单位的临时工自离,如果没有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不能扣工资;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则单位可以扣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临时工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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