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土地纠纷律师
哈尔滨
土地纠纷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土地纠纷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艾树红律师
服务
1834人
好评
19
响应
1小时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2号710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艾树红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在线
李易桐律所律师
服务
3644人
好评
250
响应
3分钟
哈尔滨市南岗区南直路181号盟科视界9A12层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李易桐律所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徐雯雯律师
服务
2808人
好评
30
响应
1小时
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7号墨都律所
口碑良好
徐雯雯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高志博律师
服务
9.9万人
好评
1017
响应
1小时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3号(缤纷假日大厦23层)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高志博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李晓航律师
服务
12.5万人
好评
706
响应
1小时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86号九三大厦
回复及时
口碑良好
李晓航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巴彦县律师咨询
巴彦县律师问答
土地证和房产证有什么不同
土地证
和房产证有何不同?本文详细解析了
土地证
、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的概念、区别及办理流程,帮助你更好地了解产权证明文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土地证
人看过
土地证和房产证有什么不同
土地证
和房产证有何不同?本文详细解析了
土地证
、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的概念、区别及办理流程,帮助你更好地了解产权证明文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土地证
人看过
土地承包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承包需遵循哪些手续?本文详细解析了土地承包的程序,包括承包意向达成、审查受让方资格和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等步骤。同时,介绍了法律依据与原则,以及不同形式的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
人看过
土地承包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承包需遵循哪些手续?本文详细解析了土地承包的程序,包括承包意向达成、审查受让方资格和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等步骤。同时,介绍了法律依据与原则,以及不同形式的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
人看过
买别人住的宅基地需要注意什么手续
购买
宅基地
需遵循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规定,提交双方身份证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申请村
宅基地
也要按规定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农村
宅基地
房产证也要准备必要材料。
#宅基地
人看过
第二轮土地重分,户口迁到哈尔滨的,还能分到地吗
可以分割为多个土地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流程1、申请人:土地分割登记的申请人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商,或其他需要分割转让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人。2、申请时间: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或单位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可申请土地分割登记。3、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土地分割将原宗地分成二类,一类是按单体建筑物设宗的分割宗地,另一类是原宗地被分割后的剩余土地宗地(以下简称剩余宗地)。申请人需提交上述二类材料,即每一分割宗地的申请材料和被分割后剩余土地宗地的申请材料。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现在哈尔滨回柳河需要隔离吗
你好,需要确认当地是怎么管控的额
巴彦淖尔征收诉讼流程怎么规定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流程:首先,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之后,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最后,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巴彦淖尔征收诉讼流程如何规定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流程:首先,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之后,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最后,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巴彦淖尔征收可以怎么算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巴彦淖尔修建房子该怎么算补偿
法律分析:第一: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第二: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 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表、水井等等进行评估补偿。 第四:是对院落空地按照土地性质进行评估补偿。 第五:是对房屋周边的花草树木进行评估补偿。 第六:就是一些地方制定的按时签约的奖金等。法律依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巴彦淖尔修建房子该怎么计算补偿
法律分析:第一: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第二: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 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表、水井等等进行评估补偿。 第四:是对院落空地按照土地性质进行评估补偿。 第五:是对房屋周边的花草树木进行评估补偿。 第六:就是一些地方制定的按时签约的奖金等。法律依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巴彦淖尔征收该如何给安置费
法律分析:安置补偿费并非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需要安置的居民,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支付安置补偿费或者安置。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或者其他单位安置需要安置的居民,则征地单位支付安置补助费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组织,由该组织统一安排居民,如居民不需要统一安置,则安置费直接支付给该居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巴彦淖尔修建房子怎样计算补偿
法律分析: 1.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房子本身的补偿。 2.装饰装潢补偿,也就是室内外装修补偿、像吊顶、地板、包门窗、墙纸、涂料、墙砖、吊灯、洗手池、马桶、灶台等等。 3.附属物补偿,包括水井、地坪、院墙、院内花草树木、花坛、铝合金等等。 4.搬家费。 5.临时安置补助费。 6.搬迁奖。 7.院内土地补偿。 8.院外小菜地。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巴彦淖尔征收如何给安置费
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安置补助费一般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请问土地证在哪办,在地点哈尔滨哪个区
土地证的办理需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提出申请;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报国土资源局登记发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哈尔滨土地税怎么办?具体多少钱?如果你卖房子,你每年要交多少税?
土地成本计入房产价值的要交房产税,土地与房产税没有直接关系。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分期缴纳,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请问哈尔滨土地税怎么办理?具体来说,如果卖房子,每年要交多少税?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是: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 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 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 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元至12元。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什么时候可以发放农村土地补贴
法律分析:补助发放时间要看当地政策。不会不发放的。 中央政府从2004年开始,对农村实现土地补贴,一直到目前农村在土地补贴的钱,国家每年打土地补贴本上。至于农村土地补贴什么时候会没有,直到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指示精神。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哈尔滨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是否归承包商所有
农村承包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具体分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哈尔滨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是否属于承包商?
农村承包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具体分配。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农村地补贴什么时候能下发?
土地补贴陆续下发了。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等因素测算切块到省级财政,由各省份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 <br/> 法律依据:<br/> 《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第三条<br/>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财政、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哈尔滨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归承包人所有吗
农村承包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具体分配。<br/> 法律依据:<br/>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br/>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乡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转化为商业用地?
乡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转化为商业用地?
我承包了近千亩的水库合同,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我承包了近千亩的水库合同,政府要收回,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阿城区律师
宾县律师
巴彦县律师
木兰县律师
五常市律师
双城区律师
方正县律师
呼兰区律师
尚志市律师
通河县律师
延寿县律师
南岗区律师
松北区律师
道里区律师
道外区律师
依兰县律师
香坊区律师
平房区律师
七台河律师
大兴安岭律师
绥化律师
黑河律师
佳木斯律师
牡丹江律师
伊春律师
大庆律师
鸡西律师
双鸭山律师
鹤岗律师
齐齐哈尔律师
哈尔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