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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3B(地铁二号线出C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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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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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问答
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哪些步骤?征地审查与批准流程是怎样的?补偿安置方案如何实施?本文将为你一一解答,帮助你全面了解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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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是财产权
本文将为你解答关于
土地承包经营权
的三个问题:它是否属于财产权、继承规则以及消灭情形。我们将从法律角度为你详细解析,帮助你更好地了解这一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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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过户应该怎样办理
农村宅基地
过户流程详细解读,包括过户条件、办理步骤和审核流程。过户只能在同村村民间进行,需提交申请并经过村委会、国土资源所和国土资源局审核。
#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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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是否合法
农村征地是否合法?涉及公共利益、合法程序和合理补偿等多方面。本文将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帮助你了解农村征地的合法标准,保障农民权益。
#农村土地征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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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想要了解
农村宅基地
申请程序?本文为你详细解读了宅基地的申请、审批、放样及竣工验收等流程,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障。跟随法律快车,一起了解宅基地管理的全貌吧!
#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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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名下有一处宅基地,我们计划再购买一处宅基地,可以放在我的名下吗(北京)
这种情况是可以的,购买宅基地是可以的
河北户口迁入北京,原承包土地,村委会有权收回吗
您好,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详情可以电询。
您好,我是北京市通州区人,想咨询网址小区还改为宅基地事宜
宅基地申请主体应当是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村民
我买了一处北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院子,该如何确权?
您好,可以和大队商量,出具相关证明
你好打扰您北京农村宅基地房屋盖房能盖地下室吗
您好,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可以做地下室,只要房子是合法申请,农民就有土地使用权,其中也包括地上和地下,但地下也不能超过规划的使用面积。
您好,麻烦咨询一下 北京农村这边盖房,红本上的尺寸是墙与墙之间的尺寸吗?还是包含地基了
您好,农村建房由村民向本村村委会提出,经村委会审核后,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针对您说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去村委会进行咨询。
北京农村宅基地分户
好的详细的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咨询一下,我在北京买了我妈的一处宅基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可以做公证?
您好,可以把买卖合同等材料进行公证
您好我是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放马峪口村人民我们这里有六个养殖场委
你是想投诉养殖场,还是想做养殖?
您好,我有个农村宅基地,但是10年前卖给北京城里人了,如果确权,会给予原房主吗
农村宅基地流转至本村外,一般认定为无效合同。
北京顺义这边宅基地确权尺寸不对想补登?
你好,土地确权问题涉及的问题复杂,建议向律师咨询。
确认北京市通州区农村宅基地权利需要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到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办理。申请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人民政府审核;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确认北京市通州区农村宅基地权利需要哪些程序?
宅基地可以根据以下步骤确定使用权:1、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2、提交申请书等材料;3、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确权条件的,办理确权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在北京市通州区确认农村宅基地需要哪些程序?
农村审批宅基地程序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审议并公布; 2、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 3、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 4、符合审批条件的,核发宅基地使用权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什么是北京对外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规定?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费是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也应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其经营、办公和生活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北京对外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外商投资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项目的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执行征缴土地使用费。 土地占用费: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费用。土地占用费以县为单位,以人均耕地面积为标准,分别规定单位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北京土地使用率具体是多少,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你好,需要根据当地的征收文件以及公告来计算赔偿计算
父亲能否将北京顺义区农村民宅集体土地使用权红本转让给儿子?
你好,需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父亲能把北京顺义区农村民宅集体土地使用权红本转让给儿子吗?
你好可以去村委询问
父亲能把北京顺义区农村民宅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红本转让给儿子吗?
法律分析:如果农村宅基地要转让给子女,要求子女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户口没有外迁出去,是农村户口而不是居民户口,如果子女户口外迁到城市,属于居民户口,即使存在直系亲属的关系,农村宅基地也是不能转让给其子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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