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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工厂实行计件工作制,但超过8小时(包括周六)的加班未按1.5倍或2.0倍计算。这是否违反了劳动法?上海似乎在4月份将基础工作调整到1920年,但工厂仍然计算到2020年。这是违法的吗?非常感谢。补充问题:上海似乎在4月份将基础工作调整为2190项,但工厂仍在计算2020项。这是违法的吗?

劳动纠纷 2022-05-29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在完成企业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如果企业还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时间以外继续劳动的,那么企业应当按照相应延长劳动的时间核发加班费
  • 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劳动者劳动定额和工资报酬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即计件工资是以标准工时制度为计算基础。《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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