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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快递公司工作,于2017年2月12日加入。2018年8月23日,该公司因宣布降低调度单价而提交辞职申请。后来,该公司一再要求我留下来,并表示不会降低交货单价,并维持原来的单价。最后,我没有离开,继续工作。11月1日,老板突然通知我在公司员工会议上解雇我。我能得到赔偿吗?公司会以我提交辞呈为由拒绝支付赔偿吗?由于公司在此期间没有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可以要求公司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支付11个月工资的两倍吗?

劳动纠纷 2022-07-10 15: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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