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宜宾一家公司工作了四个多月,10月6日申请辞职。公司主管同意完成这项工作。然而,在离开公司后,该公司表示上月2%的业绩提成没有支付,并表示年底没有支付,然后在10月份有四天没有基本工资。我没有用我的工资签订劳动合同。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公司是非法的,我应该向哪个部门上诉?

劳动纠纷 2022-09-14 16: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