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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借给别人30万元作为自己房子绿皮书的抵押。我很久没还了。我起诉了他。法院会拍卖这所房子吗?

抵押担保 2022-09-17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抵押给银行,如果不偿还贷款的话,是可以拍卖的。《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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