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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了立案了,派出所让我回去等电话。都四天还没有给我打电话怎么回事

损害赔偿 2022-10-11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派出所给自己打电话,可能是自己牵扯到民事或者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的,不用害怕,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如果当事人是刑事案件证人的,有义务去作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 派出所给自己打电话可能是因为牵扯到民事或者刑事案件,公民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也有可能是自己报案或者是举报后,派出所打电话来询问一些细节问题。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 被人打了后,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由公安机关立案受理;并积极进行调查,之后给予违法行为人拘留和罚款的治安处罚。受害人也可以要求违法行为人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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