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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是村里的五保户,今年去世了,村里给他进行了危房改造,在老宅基地上建了一间房子,他有个非婚生的女儿,孩子13岁了,孩子的户口不在本地,她要怎么才能继承宅基地?

继承 2022-10-15 13: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宅基地继承的问题: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本集体组织成员对于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此种情况下因为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同一个家庭中的成员,具有共同关系。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宅基地使用权仍归其他家庭成员共同拥有,并不发生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儿子户口迁出去不能继承宅基地。宅基地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属于当事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则不能成为遗产,故不能被继承。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属于被继承人,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子女户口迁出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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