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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之前的拖欠的物业费应该由谁来交

房产纠纷 2022-10-19 0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所欠的物业费一般由现业主支付,即由已享受物业服务的一方负责缴纳,但是若合同中另有规定的,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缴纳。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即水电燃气网络物业等应该进行清算。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买的二手房欠的物业费按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按照一般的交易习惯来说,当事人可以约定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由卖方承担,房屋交付后的物业费由买方承担,买卖双方也可以自行协商在合同当中予以约定。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买了二手房原业主欠的物业费由原业主来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现业主可以敦促原业主及时支付,房屋买卖合同中原业主留存物业保证金的可以此费用进行扣除。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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