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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老公打临时工受伤,找他干活的人说不管,我们又不知道老板的姓名。现在医院治疗,手腕筋断了,做了手术。不能报农合,说是有第三方责任,我问过劳动仲裁,他们不管这事,说是让我起诉,我要问一下我怎么起诉,能得到补偿吗?

工伤赔偿 2022-10-20 12: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工伤老板只给医药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向老板讨要其他工伤赔偿:与老板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临时雇佣关系受伤能获得的赔偿与受害人的伤情相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若是赔偿义务人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工伤赔偿争议的,一般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再依法提起诉讼。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和证据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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