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屯劳动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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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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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律师问答
给奶茶店干了十一天,老板不按协议克扣工资,约定一百只给五十元
和对方进行协商协商沟通,之后再考虑起诉或者投诉。
你好,律师,公司没开工,工人没到场,那样有工资吗
法律分析:1、若是给单位工作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不给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2、但要是给个人工作,这个时候就不能成立劳动关系,那么在不给工资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工地老板,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酣酬。
拒不办理社保手续,现在申请人即将退休,造成申请人退休年限和退休工资的损失,这块证据怎么来呢?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拒不办理社保手续,现在申请人即将退休,造成申请人退休年限和退休工资的损失,这块证据怎么来呢?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正是我口头上说要申请离职但现在他没有交离书,就通知我明天不用去上班那是非法辞退吗?
你好,没有走离职的手续,就不算辞职,你仍然可以与公司协商继续上班
却没有社保,之前保险的失业金还能继续领吗?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机关事业单位长期不请假无故旷工着怎么处理
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 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 第二,没有正当理由; 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员工在试用期怀孕,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员工在试用期怀孕,公司一般不可以因此而辞退员工。除非公司可以提供该员工未通过试用期考核以及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员工没有重大过错的,公司不能随意辞退。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私下停止缴纳社保怎么办?
1、个人自己缴纳社保。企业停止社保缴费后是可以由个人全额缴纳,个人委托【社保驿站】社保代理公司缴纳社保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2、把社保转移到新单位缴费。个人在原企业单位辞职后,可以把之前的社保转移到新企业单位办理。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用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你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工伤鉴定是九级,请问赔偿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