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合资企业律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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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和我签了一个兼职合同,平时给我发兼职信息,我现在想接触合同,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话,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咨询收费吗?
法律分析:咨询服务费合法吗:咨询服务的正常收费是合法的,属于正常的民事活动,除非收费的标准十分不合理,就可能涉及到诈骗或者敲诈勒索罪,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是要受到处罚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您好,我是长沙县的农村户口。父母就我一个儿子(还有一个妹妹已嫁),但我与父母已经分户几年了,我想咨询,政策上我可否申请宅基地建房?(我已婚并有两小孩7
你好,国家政策规定城镇居民户口人员是不允许自己建造房屋的,也不可能允许你申请宅基地。农村户口居民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宅基地。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建议你先找你们村的相关负责人咨询一下政策,看看你的情况是否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没有结婚证,也没有同房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吗?
法律分析:没领结婚证,给付彩礼一方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根据《婚姻法》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有: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私人贷款纠纷是否需要在被告户口处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能否在原告户籍地起诉,要看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合同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在被告人的住所地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卖女生穿的袜子,丝袜违法吗?
法律分析:这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违法,因为销售买卖是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并没有触犯法律的说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如何要求对方赔偿抖音商家的虚假发货
消费者和经营者因商品或服务发生争议,要求赔偿时,协商和解应作为首选方式。
被恶意举报卖过期食品怎么办?目前只有购买的票据和举报人来我们家买水食品。证据不够怎么办?
法律分析:店铺卖过期食品,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投诉或者向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