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劳动争议律师案例

袁某、刘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书原告:袁某。XX,湖南XX律师。。被告:刘某。法定代表人:刘某,执行董事兼经理。原告袁某与被告刘某、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
李浩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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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刘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拖欠工资且未签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赔偿
疫情之下,各行各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尤其是教育行业,本来就有双减的政策,又加之疫情更是雪上加霜。有些培训机构因为经营不善恶意拖欠工资,当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是可以
湖南二十一世纪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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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且未签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赔偿
刘某与某公司劳动纠纷案
案情简介:刘某与某公司于2002年3月15日建立劳动关系,2011年8月19日签订无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从事销售工作。刘某在销售岗位上历任业务员、中级业务员、
何小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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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与某公司劳动纠纷案
劳动争议代理公司方二审代理词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上诉人B公司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与A劳动争议案二审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经过刚才的庭审,现结合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
杨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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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代理公司方二审代理词
梁某、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案
【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代理人】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杨琴律师【案情简介】梁某于2009年10月入职某分公司,开始在某分公司开设于长沙商场内的
杨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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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案
关于甲诉乙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一、基本案情:原告:甲被告:乙公司甲于2017年6月入职被告乙公司处,任职业务销售职务,口头约定被告按销售订单金额的2%支付提成作为工资。甲入职时未填写入职申请
李霞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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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诉乙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甲公司诉陈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陈某于2013年7月入职甲公司工作,2016年1月10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即自2016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9日,第九条第二款
李霞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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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诉陈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2018年3月29日,长沙某餐厅聘用杨X为西餐厨师。经双方核算,长沙某餐厅拖欠杨X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18年7月7日止的工资8148元,对此长
李可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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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胡某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胡某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审理机关: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湖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基本案情:胡某某2012年10月进入某公司工作,职务为电焊工,每月工资为39
孟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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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苏某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苏某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审理机关:长沙市岳麓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基本案情:苏某某于2016年进入某公司(筹备阶段)上班,职务为技术经理,后某公司正式登记成
孟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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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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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去世,请丧假三天,扣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这属于合理的请假事由
刘沛律师 刘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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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 我想问你几个问题
您好,具体什么事情详细说说
杜颖律师 杜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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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的人拿了装修款没做完现在找不到人了,算诈骗吗?
请问有合同么,是私人找的还是装修公司!
袁友军律师 袁友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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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养老保险怎么补缴
养老保险的补缴方式有多种,具体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比如,个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银行代扣、支付宝等方式补缴养老保险。
刘沛律师 刘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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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试用期半个月被口头辞退
如拖欠工资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袁珍律师 袁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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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了12388网上举报查询码,如何找到查询码
法律分析:举报查询码在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这个网站进行查询。进入网站后,右上角有四个小字,举报查询。输入你要查询的号码点击查询,然后查询码会弹出你要查询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网上被未成年人骂可以上诉吗?
法律分析:未成年网络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是否可以查询未公开的法律文书判决书
现在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公开判决书,所以很多网站都有相关判决书信息,汇法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法院网这些都能查询,不过涉及个人隐私信息部分还是要给予保护的,案件本身是可以公开的。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网,一般的法院生效判决书都能查到的。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院的生效判决书,都应当在互联网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但是,如果判决书属于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从网上是不能查到相应的判决书的:(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第四条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我和对方在晚上吃饭的路上被强奸了,受伤了,公安局没有评估,对方保释候审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涉嫌构成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若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是可以申请保释的,不过批准的可能较小。《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户籍也搬过去了,家乡有一个农村宅基地,就是这个倒插门的名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变更。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时,转让人与受让人应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应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应符合当地标准,转让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