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案例

下水管道堵塞造成损害,楼上业主和物管是否担责?
下水管道堵塞造成损害,楼上业主和物管是否担责?案件事实2018年4月21日,明某与房产公司签订《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由明某购买房产公司开发修建的
吴洪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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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管道堵塞造成损害,楼上业主和物管是否担责?
金某与某贷款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合同签订后,被告成功帮助原告贷款684000元。银行将款项发放原告账户后,被告某公司却在未知会原告的情形下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名下300000.00元贷款转至被告
宋林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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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与某贷款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王某与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本案通过宋律师团队的努力,最终为客户挽回仅50万元的损失。
宋林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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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刑案上诉成功发回重审,重审成功改判缓刑
刑案上诉成功发回重审,重审成功改判缓刑【原一审判决】四川省A县人民法院审理四川省A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B某、C某、D某、E某、F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吴洪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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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上诉成功发回重审,重审成功改判缓刑
以对双方家庭认真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家庭年轻人之间的感情纠纷
以对双方家庭认真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年轻人之间的感情纠纷案号:(2021)川0191民初15586号一、案情简介小波(化名、本案被告,19周岁,大一学生)与小云(
涂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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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对双方家庭认真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家庭年轻人之间的感情纠纷
【建设工程】确定原合同外新增工程量,获得相应工程款2百多万
2019年-2023年郭某诉巴中市某政府部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款延付】案【本案要点概括】1.焦点(1)原告是否实施了合同外新增工程,若确有实施,其工程价款如何
周文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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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确定原合同外新增工程量,获得相应工程款2百多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川01刑终809号原公诉机关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邹某某,男,汉族,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
周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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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川0112刑初356号公诉机关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曹某某,绰号“小明”,男,1993年10月1
周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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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川成锦检刑不诉〔2023〕338号被不起诉人姚某某,男,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因涉嫌
周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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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陕0113刑初1460号公诉机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四川省巴中市巴州
周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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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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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医院看到问题可以起诉精神病医院
法律分析:是否可以起诉精神病人精神病人需要看具体情况。不予起诉需符合以下三种情况: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交了定金只有收据,这种情况下能退定金吗,或用定金做一部分柜子?
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定金退还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金合同双方若有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可能导致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收据上有可退还定金的约定,您可要求退还。否则,若您违约定金可能不退。具体是否能退,需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判断。若处理不当,您可能面临定金损失的风险。
请问丈夫婚前九年享受单位房改房分房福利,婚后房产证只有丈夫一个名字,是否可以享受单位经济适用房福利或公寓福利
法律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不论该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在双方名下,其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仍不放心,可以申请进行产权人的名称变更,在房产证上将双方都列为产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