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土地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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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池州律师-李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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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律师问答
土地承包出去要交什么税
  本文详细介绍了土地承包和买卖中涉及的税费问题,包括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契税等。同时,还阐述了土地交易市场规定和注意事项。阅读本文,让你轻松了解土地流转中的税费和交易规则。
#农村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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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证分户证明怎么写
  土地承包证分户证明如何书写?本文将详细介绍分户证明的书写要点和格式,包括甲乙双方信息、土地详情、承包费用等内容。此外,文章还将阐述承包土地权的法律保护和签约时的注意事项。
#农村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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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证分户证明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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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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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地里起土垫宅基地违法吗
  本文探讨了自己地里起土垫宅基地是否违法,宅基地拆迁补偿计算以及拆迁后宅基地申请条件等问题。在自家地里起土垫宅基地需注意是否超出宅基地范围或违反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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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地里起土垫宅基地违法吗
我的农村宅基地买了20年,当时建房申请,也有镇政府发的建房许可证,这个合法吗
一是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向集体申请分配宅基地;第二是通过购买宅基地住房获得宅基地使用
对池州市土地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起诉吗
能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池州征地该怎么给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池州征地该怎么样给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院判决书上房子给我了,宅基地归谁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不能取得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法院判决书上,如果房子被判给了你,那么你拥有了该房子的所有权,但宅基地的使用权仍然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你只能在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的情况下,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用于建造和居住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不能私自转让或出售。如果你想要转让或出售房屋,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并经过审批和登记手续。同时,你还需要履行对宅基地的保护和管理责任,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国道扩建,农村土地征收问题
在国道扩建,农村土地征收的情况下,要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参考以下建议: 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以便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了解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等具体内容。 其次,积极参与征地补偿安置的协商和谈判。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征收方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争取合理合法的补偿和安置。在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土地证明、征收通知等。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以便得到公正的裁决或判决。 最后,关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果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存在社会稳定风险,可以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矛盾激化。
农村宅基地能买卖吗?
农村宅基地买卖条件主要有以下要求: 1、买卖双方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买受人没有其它宅基地; 3、买卖宅基地行为需要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女性可以在母亲家申请宅基地吗?
需要交一些费用的
后来责任田发了承包证,我叫他们调查解决,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自留地是属于集体的地,但使用权是归你所有,自留地被侵占后你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了,可以要求对方停止损害,赔偿损失;因为协商和调解都不成,建议你可以拿着租用协议、图纸和被侵占了自留地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你好律师,土地被侵占,怎么解决?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