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损害赔偿律师案例

在超市购物摔伤,向超市索赔,法院这样判!
2018年12月18日晨,原告徐某至被告某超市购物,此日为超市会员日,有很多商品折扣,徐某为了抢到打折商品,在超市开门时不顾自己年老体弱,随着人群一拥而上,奔跑
岳海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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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购物摔伤,向超市索赔,法院这样判!
代理交通案件原告诉请获得支持
律师观点分析1、2015年原告与其丈夫乘坐机动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唐镇某路口时,与被告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原告夫妇二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浦东交警大队作出事故
杨锐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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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交通案件原告诉请获得支持
交通事故一审判决书
原告周xxx。委托代理人王x,广东国晖(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申xx,广东国晖(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xxx。被告中国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
国晖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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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审判决书
在超市购物摔伤,向超市索赔,法院这样判!
2018年12月18日晨,原告徐某至被告某超市购物,此日为超市会员日,有很多商品折扣,徐某为了抢到打折商品,在超市开门时不顾自己年老体弱,随着人群一拥而上,奔跑
岳海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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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购物摔伤,向超市索赔,法院这样判!
3岁孩童花店烫伤 法院判决店长担主责
2011年8月的一天上午,张先生到一家花店借东西,此时3岁的儿子小张尾随父亲也进入了花店。张先生借好东西转身走时,发现孩子在店内,遂伸手想要拉着他走,谁料还没走
戎双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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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孩童花店烫伤 法院判决店长担主责
雇员施工摔伤致残,法律后果谁来承担?
2010年6月,小余与老乡四人经包工头余某介绍到上海某工地从事室内楼梯防护栏刷油漆工作(该工程发包方为A公司,承包方为B公司,包工头余某为施工负责人)。不幸的是
戎双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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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施工摔伤致残,法律后果谁来承担?
两车事故致人死亡的办案小结
【案情概览】2019年1月某日傍晚,朱女士步行至居住小区附近的人行道上,因小区位于马路对面,朱女士便由西向东横穿马路,因机动车道内来往车辆较多,朱女士手持一把雨
戎双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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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事故致人死亡的办案小结
交通事故赔偿之申请恢复执行
【委托代理人】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任保玲2012年5月12日,某公司驾驶员驾车与一辆电动摩托车相撞,电动车骑乘者倒地受伤,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后长期卧床继发各种疾
任保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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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之申请恢复执行
楼顶鸽舍扰民十余年终拆除
附本案判决书,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出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沪0115民初19460号原告:陈*,男,1983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
李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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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鸽舍扰民十余年终拆除
病人从急救担架上滑落,家属获得巨额赔偿
摘要:“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120急救中心将患者从担架上滑落,需要承担责任吗?案情回顾:2018年1月
邓亚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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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从急救担架上滑落,家属获得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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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问题请律师帮忙解答,我是上海市普陀区如果网上有人威胁要打你怎么办?
被打以后呀,首先立刻报警,我们要有出警记录,固定好证据,并且呢要求做伤情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如果对方不赔,要对他进行行政拘留罚款。如果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上,那么对方呀,就是故意伤害罪了,对方要面临判刑坐牢。不仅有民事赔偿,而且如果他想减轻刑罚,就得向你支付一笔谅解费。不过呢遇到闹事的人要大打出手的时候,最明智的做法呢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好汉不吃眼前亏。根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真应了那句话,千万别打架,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俗话说得好嘛,君子动口不动手,如果别人打你,你还手,那性质就变了,双方都有责任,到时即使是自己有理,也难以理直气壮地向对方要赔偿。有些人性格懦弱,挨打后也忍气吞声,怕说出去遭到对方的报复,殊不知这样的举动只会让对方更加肆无忌惮,一味的退让只会让别人更加得寸进尺,所以咱们不吃这个哑巴亏,一定要让打人者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样别人才不敢那么随便的欺负你,当然了,我们也不要做木桩,站在原地不动让别人打,有些人急火攻心,可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的,看到对方暴躁失控,我们应当避其锋芒,再寻求他人的帮助,再不济,走为上策。
了解一下好在有赞买了东西,商家不同意退款怎么办?
一、商家举证拒绝退款后买家能收到退款吗1商家举证拒绝退款后买家能否收到退款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商家举证的拒绝退款的原因证明是买家本身的问题,问题成立,买家不会收到退款;(2)倘若是商家的问题,买家能收到退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瑕疵担保义务、瑕疵举证责任】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二、消费者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消费者纠纷解决途径如下:1、协商。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和解;2、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而且达成书面协议将纠纷交给第三方,各地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纠纷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5、诉讼。当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解决产品质量民事争议的最后途径。
她15年社保没交满但她们单位说她已到退休年龄不给交了。但属于临时工不交金。这合法吗?
你好建议可以和单位协商办理延迟退休手续并且签订新的合同
百全律师 百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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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问一下,在长宁区女方未成年生的孩子可以上女方户口吗
未成年生的小孩属于非婚生育,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则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也可以把户口落到孩子父亲的户口上,但是要鉴定,证明父子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左手无名指颈断了,能不能够伤残几级
是什么原因导致无名指断了。是工伤吗
假如我在外面修车,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部门投诉,要求4s店赔偿,必要时起诉4s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我在上一家公司辞职了,上一家公司没有退社保怎么办
离职后公司不退社保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提出退保申请,如果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没有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当事人不能通过新的单位办理社保登记。这个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如果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建议协商后无果后去相关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上班路上骑电瓶车自己摔伤,工司要给基本工资吗?
上班路上自己骑车摔伤一般算工伤,职工受伤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但是职工若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能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劳动者发生工伤的赔偿项目有: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费、食宿费;4、康复治疗费;5、辅助器具费;6、停工留薪;7、护理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我和前夫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你好,报警了吗,建议报警处理
与14岁以下的女生发生关系,女方自愿
法律分析:如果女方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关系,那不算;如果是十四周岁以下不管是否自愿都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