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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农村的住房土地并不属于个人所有,而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本文将详解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属与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等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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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集体土地一户多宅怎么补偿
  集体土地一户多宅需要根据建筑面积、使用用途、地理位置等因素来进行补偿。如果是因历史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一户多宅的,可以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对标准面积确权登记。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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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哪几类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以及经营性用地这三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农民集体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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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哪几类
集体用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有兄弟怎样继承
  集体用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有兄弟的继承方式是对继承的份额进行均等分配,继承人需要注意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通常是不能继承的,但上面的附属物或者产生的收益可以继承。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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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用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有兄弟怎样继承
土地经营权转包是什么意思
  土地经营权转包是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土地经营权转包合同必须满足民法典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国家利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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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转包是什么意思
我们项目要在重庆垫江县工业园区落地,但政府要求我们借款给政府用于土地征收,请问合法吗?
你好,是采用借款的形式吗
乡村修建便民路有什么补偿?重庆市
农村修路一般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你好,请问重庆市潼南区宅基地建房面积是多少
你好,宅基地建房面积咨询村委会,或者当地房管局。
z,忠县县森林面积哪一年航拍的为标准?
具体的咨询相关的单位了解
长寿土地征收开始了吗?
需要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重庆征地怎么样给安置费
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安置补助费一般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重庆出租车经营权承包多少钱
承包出租车的费用具体看地方的规定。 “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 由于承包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补充措施,不能消灭、变更原有企业或创设新的企业,也不能改变原有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承包者与被承包的企业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 因此,承包经营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也可根据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由原有企业直接与承包者(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以及第三方企业均可)签订承包经营协议。法律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注册,通过出租汽车经营者向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报备信息包括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与出租汽车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通过出租汽车经营者向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注销。
你好。我们承租的土地性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变更了。案件也是重庆的
法律分析:改变土地用途需要申请,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是1997年出生的,是奉节县的农村户口,请问会有土地分配给我吗?
法律分析:该大纲规定的土地分配办法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国土地法大纲》 第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乙项所规定者外,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
甲方土地旁边是河沙坝被乙方开垦耕种40年,现在甲乙双方争这块地,这种情况应该属于谁呢
你好你妈双方都有土地证吗
重庆农村土墙赔偿标准是多少呢呢?
法律分析:具体赔偿数额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来处理,一般需要有相应的安置补偿费等费用,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重庆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有哪些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随房一并转让。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可以转让重庆宅基地使用权吗?有什么规定?
在重庆可以依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时,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符合当地标准,转让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能否转让重庆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
重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时,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符合当地标准,转让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南川区民房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过户。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我想问一下如何转让南川区的民房土地使用证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证的转让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转让过户变更登记申请; 2、提交书面形式申请书; 3、提交转让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 4、完成变更登记,核发土地使用权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我想问一下南川区民房土地使用证如何转让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证的转让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转让过户变更登记申请; 2、提交书面形式申请书; 3、提交转让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 4、完成变更登记,核发土地使用权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我想问一下如何转让南川区民房土地使用证
法律分析: 1、准备资料。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办理过户。资料准备齐全后,申请人即可携带上述资料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过户登记手续。 3、进行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的有关规定,将在网站进行1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相关者未提出异议的,申请人自公示期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国土资源局办理过户相关手续,领取证书。法律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受让人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内容的,应当征得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我是綦江人,我在自宅基地上修防子
我国小区的人防工程一般是指: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目的是为了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属于小区业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条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第二十条 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
农村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我想咨询铜梁区
农村房屋拆迁按照宅基地证,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房产证。房屋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也是根据房产证确定的面积来进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