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通事故律师案例

交通事故——一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可以获得两种赔偿
一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可以获得两种赔偿在职职工在上班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是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法律关系,二是劳动工伤法律关系
张延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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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可以获得两种赔偿
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合同赔偿纠纷
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合同赔偿纠纷案情简介原告王某于2008年10月购买一台奥迪牌轿车,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办理了购车按揭贷款,投保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
刘国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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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合同赔偿纠纷
交通事故案例(5):醉驾案第三者责任险的承担主体。
醉驾案第三者责任险的承担主体案件来源:2012年7月19日人民法院报[裁判要旨]醉酒驾驶行为人是最终责任承担主体,即便保险公司事先已经承担保险责任,也可以依法向
马兴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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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例(5):醉驾案第三者责任险的承担主体。
交通事故案例(4):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效力分析。
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效力分析[裁判要旨]交强险不同于其他商业保险,其所具有的强制性、公益性、保障性的特点,决定了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
马兴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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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例(4):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效力分析。
交通事故案例(3):准假不符不构成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准驾不符不构成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准驾不符”准驾不符”准驾不符”案情]年4驾照,在农机部门的统一安排下,为其所有的变形拖拉机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
马兴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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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例(3):准假不符不构成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交通事故案例(2):交强险不得拒赔醉酒驾驶。
[交强险作为一种强制性的责任保险承载着及时赔付被害人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社会职责。驾驶人醉酒驾驶的情况下肇事,保险公司仍应当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并对
马兴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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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例(2):交强险不得拒赔醉酒驾驶。
交通事故案例(1):准驾不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应免责。
年3日以下简称人保灞桥支公司)元保险费后,对其所购买的发动机号为江淮HPCI048KL条约定:“一)四)一)二)三)四)免责条款第十条约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
马兴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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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例(1):准驾不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应免责。
交通事故成功案例
交通事故成功案例2010年某日下午,第一被告张某驾驶中型普通货车沿丹大高速公路由丹东向大连方向行驶,追撞同方向本案第二被告王某驾驶低速违反交通标线行驶的大型客车
王建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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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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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一次工伤赔偿和第二次差多长时间
一般不影响,看具体伤情
肖茹律师 肖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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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我母亲在大连市一家公司退休,每年都给发睬暖费。但去年的睬暖费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取暖费通常有两种发放形式,即发取暖费和发放取暖物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暖费包含在工人福利费中;发取暖用品,隶属劳保费的列支范围。退休职工有取暖费的话应由原单位或社保部门发放。具体的金额要看各地的政策。依据相关规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
王强律师 王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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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会影响工龄吗
你好,领取失业金不会影响工龄
请问2006八月生日的能去网吧吗?
你好,未满18周岁不允许去网吧的
交通违法行政拘留十五天,能否免拘或保释?
交通违法行政拘留十五天,通常不能免拘或保释。因为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措施,与刑事诉讼中的保释不同。但在特定情况下,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可以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会直接执行拘留,影响个人自由及声誉。
我走在路上有人开车故意泼洁厕灵泼我身上
如果你因被泼洁厕灵而受伤,你可以依法向行为人索赔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同时,如果精神损失严重,你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如何用法律把父亲送进监狱?
把孩子送人要符合送养的条件与程序。如果是生父母送养子女,要求父母双方共同送养,如果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收养人收养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入职、离职当月的应出勤天数都是按照21.75算的吗
入职和离职当月的应出勤天数不一定都按照21.75天计算,具体需依据公司规定和实际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若出勤天数计算不公可能导致薪资纠纷,影响劳动者权益和单位声誉。
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被辞退
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一样吗?试用期满后该按转正后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