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社会保险律师

防城港
社会保险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社会保险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防城港律师-黄怀伟律师
服务 907人好评 20 响应 1小时
防城港市港口区紫荆街38号6栋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黄怀伟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防城港律师咨询
防城港律师问答
工作九年多少年八年没交社保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可以去当地社保局进行投诉处理
我在张家港有社保正常缴费,还可以用我的社保报销吗?
请具体当地的农保部门
我刚失业申请了失业金,所以让我挂名监事,会影响我领失业金吗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您好 请问我现在大四 在实习 签的是实习协议 实习单位给我买了社保 那我还算是应届生吗
你好,要签订协议
50岁退休了,还交不满15年养老金,如果领取失业金了还可以在单位继续买养老保险吗
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 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具备的条件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具备的条件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如今,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之前领取了6个月失业补助金,最后两个月就业了,如果不退会对今后有啥影响?
你好,方便沟通下具体情况吗
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是一起签订的,我们工伤保险缴纳基数是以10栋楼的造价缴纳还是以单独楼栋缴纳188188
你好,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和职工无关,职工是不缴费的,按照单位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按照单位的工伤风险性质给予不同的费率。
夫妻有工作的一方去世了,怎么领取呢?
法律分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我2006年2006年加入公司,公司直到2008年8月才申请社会保障。这两年多的社会保障能要求公司补办吗?
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15个月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按照目前司法实践,你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给你补交社保,一个月后无果,你可以以单位未依法购买社保为由提出被迫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保险主张经济补偿金!
在单位工作了九年,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保险
单位不给上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除此之外,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