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消费者维权律

南京
消费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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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律师-叶清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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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88号1号楼7层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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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律师-曹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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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律师问答
在南京旅游回来在南京南站买了几只盐水鸭酱鸭回来发一只已经变质发臭现在给商家该怎么处理
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依法要求销售方进行赔偿,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消费者可以采取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法律依据:根据消保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南京烟平时买12元整条买150元
建议咨询一下烟草管理部门或者物价部门
你好,从南京寄的快递,在运送的过程中在陕西省丢失丢失了,收件地址是河南省的,怎么投诉
不管是从哪寄到哪,或者是在哪丢失的。你只要知道是哪家快递公司就可以,直接把这个公司作为被投诉人。你可以直接查询这个快递公司的投诉电话,也可以向你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当然可能不需要投诉,发生这样的事件,快递公司是会自觉赔偿的,只有对物品的价格或者真实性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才会引起纠纷或者争议,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就需要投诉了。
你好,南京谊品生鲜投诉电话号码是多少
您好,您可以向当地的食品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南京同仁堂燕窝多肽招商是真足假?
您好,需要看加盟合同,怎么约定的
在南京欧米奇学校学西餐交了56000学了一个多月不想学了,能退学费吗
你好具体要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
能否代理南京消费纠纷?
代理合同纠纷,首先要确定代理人的资格。其次,代理人应当与当事人交流合同纠纷的具体案情,明确争议焦点,制定诉讼策略,告知诉讼风险。另外,当事人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以便代理人能够处理委托事宜,和解、调解、诉讼都是可以委托代理人
我买烟买到茶烟这算假烟吗?而且包装跟南京一模一样 就是名字换成了南景
看您的描述应该是买到冒牌的了
我被南京私mu诱导买股票了,能维权吗?
如果是在他人诱导下被骗,可以及时联系笔者寻求法律帮助追回被骗费用
南京北大青鸟超过12课时一定要退款怎么搞呢
你好,是否可以退款看合同约定,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你好,原来高淳云鼎那边的游客中心倒闭了,我报的会员卡还没用。如果她不退款怎么办?
消费者在遇到退款问题时,可以选择和商家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因为南京南XX临时要求核酸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错过了动车出发时间,我能否申请退款和改签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也就是我们公司在南京,突然要撤店,不想给我们赔偿
法律分析:公司撤店属于违约解除劳动合,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支付上述款项,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我们公司在南京,突然想退店,不想赔偿我们
可以投诉,但退回的话需要看投诉进度。具体投诉步骤如下: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先会进行受理。拨通12315电话后,如您需投诉或举报,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投诉请求,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和投诉人进行沟通,分析具体情况,让不同部门处理、回复。调解后按规定程序告知申诉人具体结果,对相关问题单位进行查处,协调解决赔偿问题。对存在违法问题进行查处。12315可投诉范围:消费者及团体购买的消费品直接用于生活和团体直接消费的; 对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违反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走私贩私行为、商业欺诈行为、非法垄断及其它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受理的。
也就是我们公司在南京,突然要撤店,不愿意赔偿我们
公司店铺撤店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员工补偿,补偿以员工工作年限为基准,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撤店,只是公司的一个店面撤掉,但公司还在经营,公司才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此时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进行补偿。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运费十多天不给?手机号码拉黑?现在要给现金吗?让我去南京去那里?
一、不给运费可以报警吗 1、不给运费一般不用报警处理。拖欠运费属于合同纠纷,需要有拖欠的证据,一般是有拖欠人签名认可的运单或欠条。有了证据后当事人就可以写起诉书,到法院起诉,经过调解、开庭、判决程序后,当事人可以持调解书、判决书、申请执行书到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当事人就可以拿到运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二、不支付运费可以扣下货物吗 不支付运费是否可以扣下货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托运人、收货人不支付运费、货物的保管费用或其它费用的,承运人对于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并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在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费或货物的保管费用情形下,承运人对于货物享有留置权; 2、如果承运人、收货人及托运人对于不支付货物保管费用或运费及其它费用,的处理方法另有约定的,承运人不得再欠付相关费用的情形下,扣留货物,否则就涉嫌侵占他人财物,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昨天南京禄口机场飞重庆,疫情影响退票之退
因疫情取消跟团旅游,根据疫情所造成的影响,能全额退款或者部分退款,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责任。<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br/>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br/> 第五百八十三条<br/>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br/> 第五百九十条<br/>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br/>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我人在南京,在重庆的微商那里买了假货,他有线下店。
违规售卖假货应由地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南京病情严重我要退票会全额退款吗
可以详询铁路局火车站确定
就是我们公司在南京,突然要撤店铺,不想给我们赔偿?
公司的店铺撤店,如果与员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赔偿金,但有补偿金,在该公司每工作一年就有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是被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则可按上述标准的双倍获得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br/>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br/>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br/>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br/>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br/> 第四十七条<br/>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