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房屋买卖律师

果洛州
房屋买卖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房屋买卖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果洛州律师-廉高飞律师
服务 2244人好评 51 响应 1小时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12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廉高飞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果洛州律师-庞文波律师
服务 6.5万人好评 235 响应 1小时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16楼
回复及时
口碑良好
庞文波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果洛州律师-李西京律师
服务 1837人好评 16 响应 1小时
西宁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9楼,沪宁路8号
口碑良好
高级合伙人律师
李西京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果洛州律师-马铭蔚律师
服务 349人好评 33 响应 1小时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4408室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马铭蔚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果洛州律师-王希成律师
服务 875人好评 19 响应 1小时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9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王希成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果洛州律师咨询
果洛州律师问答
果洛州修建房子该怎么给安置费
一般由开发商交纳安置房房产测量费。房屋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向专业测绘机构提出服务请求,做一份完备的测绘报告,递交给房屋管理部门,提供测绘成果的服务费由提出请求的建设单位来付。 安置房房产交付使用前,开发商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测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法律依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八条 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订书面房产测绘合同。 第九条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与委托人不得有利害关系。 第十条 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果洛州改造房屋可以怎么算安置费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用;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果洛州修建房子如何算安置费
一般由开发商交纳安置房房产测量费。房屋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向专业测绘机构提出服务请求,做一份完备的测绘报告,递交给房屋管理部门,提供测绘成果的服务费由提出请求的建设单位来付。 安置房房产交付使用前,开发商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测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法律依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八条 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订书面房产测绘合同。 第九条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与委托人不得有利害关系。 第十条 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果洛州修建房子可以怎样给安置费
一般由开发商交纳安置房房产测量费。房屋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向专业测绘机构提出服务请求,做一份完备的测绘报告,递交给房屋管理部门,提供测绘成果的服务费由提出请求的建设单位来付。 安置房房产交付使用前,开发商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测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法律依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八条 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订书面房产测绘合同。 第九条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与委托人不得有利害关系。 第十条 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购买商品房备案需要哪些信息
法律分析:房子备案登记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售行为进行合法审查,保护购房者的相关权益。商品房预售资格或者其它手续不全导致无法备案,这时购房者应该果断地申请退房,并要求开发企业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是因为开发企业五证不全导致无法登记备案的话,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房地产合同纠纷。开放商的承诺与现实不符
你好,根据购房协议要求赔偿
无保障性住房证明需要哪些信息?
开具无房证明的材料是:如果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要求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我想买一个朋友的自建房子,有房地产证明书
有没有土地使用证呢
房子正常,房子被法院查封,现在怎样才能退还首付?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买房子合同是儿子的名字可以改成父亲的名字吗?
购房合同是儿子的名字,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添加父母的名字,房子就是共有产权,但必须是全款购房才可以,贷款购房在未还清贷款前是不允许添加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