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劳动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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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与潜山路交口华润大厦A座26层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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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万科金域国际写字楼1511-15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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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99号安高广场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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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政务区华润大厦A座26楼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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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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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北一环财富广场 A座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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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石台路交口西南角)吉品荟兰花广场西座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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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安粮东怡金融广场B座3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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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华润大厦B座3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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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巢湖市东方新世界21号写字楼8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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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多扣了个税怎么办
当公司多扣了个税,你可以申请退税。退税申请流程包括向基层分局提交申请、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退税资料。审批通过后,30天内退税手续将办理完毕,你可以到开户银行领取退税通知。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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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纳税的标准是多少
你了解个人纳税的标准和最新个税起征点吗?本文将为你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
法》,并介绍了
个人所得税
征税对象,快来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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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个人所得税都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所得税
申报材料、流程全解析!无论你是工资薪金所得者,还是限售股转让所得者,或是境外所得者,本文都为你提供了详尽的申报材料清单和流程指南。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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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购房补贴是否需要缴纳
个人所得税
?本文为您解答疑惑。住房补贴作为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确实需要纳入个税计税范围。
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有两种,具体选择哪种取决于能否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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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个体经营所得税起征点因地区、行业、规模而异,月收入5000元以下可免征增值税或运营税。本文详细介绍了个体经营征税方式、所得税率标准,以及税务注册和申报纳税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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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十二年的退伍兵,家属在合肥做手术有报销的医疗保障吗?谢谢
退伍军人家属是否享有医疗保障,取决于他们是否加入了医疗保险计划。如果家属加入了医疗保险,那么他们可以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报销待遇。如果家属没有加入医疗保险,那么您需要了解当地政府是否有针对退伍军人家属的特殊医疗保障政策。有些地方政府可能会为退伍军人家属提供一定的医疗补助或优惠。您可以向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了解是否有针对退伍军人家属的医疗保障措施。这些部门通常会提供有关政策的信息和帮助。
工地受伤已经鉴定十级在合肥能赔付多少钱
你好,大概10几万块钱
合肥公积金租房提取不满一年能提取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建议积极争取。
公司想将我从广东调到合肥工作,我可以拒绝吗?
你好,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你是可以拒绝的。
在合肥做劳动能力鉴定多久会出结果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要60日才能出结果
你好,我母亲在合肥一工厂上班,工伤。脚指头骨折。咨询一下工伤流程和赔偿情况
你好,你母亲这边多大年纪呢?
在合肥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员工工伤赔偿标准主要有以下内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具体的补偿标准也不同。具体的赔偿金额还要根据海南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生活水平来进行确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合肥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标准是国家规定的,而保险行业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投保的项目金额不同给予的不同保额的保障。两者之间是没有可比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合肥普通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1、工伤赔偿的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赔付标准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2)二级伤残赔付标准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3)二级伤残赔付标准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4)四级伤残赔付标准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工亡赔偿项目有哪些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亲属;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合肥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计算公式是根据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工伤鉴定赔偿标准等相关标准设计的,是精确对各级工伤赔偿数额进行计算的一套计算模式,其中涉及到许多项目都是工伤事故中所必须予以考虑的。其中各伤残等级的工伤赔偿计算公式为(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级工伤赔偿计算公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12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级工伤赔偿计算公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12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合肥公积金能贷多少,一般在多少左右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额度是跟公积金余额成一定的正比。公积金贷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政策性贷款,所以它的利率相对比较低,因此额度也是有限制的,并不是说大家想贷多少就贷多少。 当然这个公积金贷款额度限制是多少目前不同的城市规定是不一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合肥医保报销在哪办理
办理医保报销无需本人办理,代办人带齐有关材料去办理就行。报销医保需要的材料:原始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参保人身份证以及出院证明。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当下大部分县级医院都有报销医保的部门,所以出院时直接在医院办理医保报销就行,无需到政府部门办理。 拓展资料: 合作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到当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 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 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20--85%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 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某人用掉医药费总计19000元,而报销公式是这样的:(19000-500法律依据:《起付线》-自费药)*70%,如果说自费药占据很大比例,其报销下来是没有多少金额的。 医保卡可以有他人代办,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个人医保卡办理流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在合肥,如果企业不足额支付加班费,员工能否按照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要求经济补偿?
因不给加班费而辞职的,员工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合肥,企业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员工能否按照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要求经济赔偿
法律分析: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可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在合肥市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员工能否按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主张经济补偿?
公司不给加班费的维权方式是: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合肥医保个人怎么缴纳?
个人没有工作单位,需要个人缴纳医保,有两种缴费方式供选择: 1、以灵活就业身份交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保; 2、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合肥生育保险享受待遇需要多长时间?
你好,根据规定,生育保险享受的待遇有:(1)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合肥生育保险要多久才能享受待遇?
法律分析:满一年就可以了。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十八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到合肥跑外卖,受伤,想到四川做手术,公司买的保险能报销吗?
按照你们保险合同的约定
在合肥跑外卖,受伤,想去四川做手术,公司买的保险能报销吗?
按照你们保险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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