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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厂房出租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厂房出租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管理人可决定破产前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出租方和承租方需遵循法律,按管理人通知行事。
#工业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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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租户赖着不走怎么办
  合同到期,租户赖着不走怎么办?别担心,法律有招!出租人可尝试协商、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腾房义务并支付费用。租赁到期后,可重新签订合同或起诉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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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租户赖着不走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果多样。未履行部分不再执行,过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本文详细解析了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解除方式,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处理相关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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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欠租金该如何处理
  当面对承租人欠租时,出租人可依法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但需履行催告义务。承租人如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出租人可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交付,否则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房屋租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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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租金该如何处理
欠租金该如何处理
  当面对承租人欠租时,出租人可依法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但需履行催告义务。承租人如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出租人可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交付,否则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房屋租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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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房东不退押金,本人又不在苏州怎么办
法律分析:1、与房东协商。可以告诉房东,退押金是合同的约定,房东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问题,不退押金是违约行为。2、寻求第三方调解、监管机构的帮助。比如可以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调解、向房东发送律师函等法律文书。3、向法院起诉。不仅能要求房东返还押金,还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苏州中介承诺的路费报销及相关费用拿不到,怎么处理?
你好,建议和对方积极协商解决
在苏州这边,封城了,住酒店住了半个月,实在没钱了,没地方住了该咋办
你好,可以打电话给家里人让家里人打点给你应急
苏州公积金没停交现在在租房可以提取点出来吗?
你好,具体的问管理公积金的负责人
苏州租房合同卫生费每月20是合法的吗
你好,合同就卫生费的缴纳方式是怎么约定的
我孩子在苏州租的手机hi生活租平一直给我发信息我也不知道孩子在那也不知道事情虚实
你可以去苏州你儿子住的地方看一看就知道了。
我租的门市房是国有住宅。怎么办?
房东知道你租房的时候房屋的用途吗
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东不退押金的是属于合同纠纷,承租人可以与房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租金付了一个月,剩下的租金能退还吗?
如果当事人没有法律根据而取得租金的,属于不当得利,该当事人应当返还租金;如果当事人是有法律根据而取得租金的,例如当事人是出租人,则不属于不当得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房东每月租金1000元要交多少税?
法律分析:出租房屋,需缴纳5%的营业税,12%的房产税,出租方为个人的,还会附征2%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房租金额较小的,营业税可免除。所以需要缴纳合计为14%左右的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三十条 第一款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第三十条 第二款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苏州廉租房申请必须是低收入人群吗?
法律分析: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低收入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苏州廉租房申请必须是低收入人群吗?
法律分析: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低收入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也就是说,我们来苏州工作,中介说除了住宿押金,我们还有录音。如果他不报销,我们能报警吗?
您好!这个是需要看双方是如何约定的!
商用水费4.11房东每吨8元,现在租赁合同是8元。我该怎么办?苏州吴江区
你好。按合同约定执行
商用水费4.11房东收我8元一吨,但现在租房合同是8元,这怎么办。苏州吴江区
可以到电力公司那边去问一问的
商业水费4.11房东收我8元一吨,但现在租房合同里有8元,这怎么办?苏州吴江区
法律分析:水费的结算时间因地域的不同而略有区别,有的地方一个月结算一次,有的地方两个月结算一次,还有的地方可能三个月结算一次,具体时间应以当地的收费政策为准,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者物业来获取详细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商用水费4.11 房东收我8元一吨,但是现在租房合同里是8元,这怎么办
法律分析:水费的结算时间因地域的不同而略有区别,有的地方一个月结算一次,有的地方两个月结算一次,还有的地方可能三个月结算一次,具体时间应以当地的收费政策为准,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者物业来获取详细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律分析:水费可以每个月交一次,也可以两个月交一次,主要是要根据具体地区来看,一般比较繁华的地区,水费是每个月交一次,可以咨询当地的自来水公司营业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四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苏州公积金提取办法如下: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我们在苏州 来这边工作工 租了房子 家里有时间 话没找到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审判简易程序三个月,诉讼时效一般两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你好,苏州疫情期间私人房租有没有减免的
我国没有在疫情期间强制减免房租的规定,具体依据地方政策及出租人个人意愿确定。部分省市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可以减免一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私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但不作强制性规定要求。法律依据:《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五条 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3月份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对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政府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