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黄某抢劫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2 03:15
人浏览

黄某素闻其妻甲与某男乙有染,某晚10时许黄在一河边亲眼见甲与乙约会并亲密并坐于一起,黄及其朋友A、B于当晚殴打乙并随后接受了乙给付的2000元赔偿金。后公诉方以抢劫罪起诉黄某。 作为黄某的辩护人,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周密的调查,在法庭开庭时以以下两方面的证据取得了辩护优势:一是律师申请法庭传召也A、B两人出庭作证,其证词有利于黄某,但却与以前A、B两人在侦察机关的证词矛盾,经查,A、B两人系文盲,侦察机关以前的取证有重大暇疵;二是律师申请法庭传召甲的同事证人C,C当庭证词说明了甲与乙确实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基于以上证据上的优势,律师侧重强调了黄某殴打乙的意图在于因其妻与乙有染而泄愤报复,非是抢劫故意。最后,公诉方当庭改抢劫罪为敲诈勒索罪,法庭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黄某三个月拘役。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