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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为饵制造温柔陷阱 三'小姐'抢劫终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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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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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三陪小姐的芳芳、丹丹、吴艳,用麻醉的方法对嫖客实施抢劫。近日,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三名实施抢劫的小姐最终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余年。

芳芳、丹丹、吴艳同是贵州省人,三人相约来郑州打工,在经历一段辛苦穷困的生活后,三人相继做起了三陪小姐,但仍嫌赚钱太慢,三人又打起了抢嫖客的主意。2007年5月下旬,三人预谋实施麻醉抢劫。5月29日晚上22时左右三人来到郑州金水路上的一家迪厅,并将目标锁定在了带金首饰的中年男人朱某、周某等人身上。5月30日0时许,三人随同朱某、周某进入郑东新区商都路一家洗浴休闲会所。随后芳芳将其事先准备好的麻醉药交给丹丹,丹丹乘机将该麻醉药放入啤酒中,伙同吴艳哄骗朱某、周某饮用,致二人昏睡,随后芳芳、丹丹、吴艳趁机将朱某、周某二人随身的2条黄金项链(其中一条带黄金饰盘即吊坠)、1枚黄金戒指、2部CECT牌手机及300元左右现金抢走。当日16时许,芳芳将抢得的2条项链变卖,所得14000元赃款由三人私分。经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评估鉴定中心鉴定,涉案2条黄金项链、1条黄金饰盘、1枚黄金戒指、2部CECT牌手机总价值达27547元人民币。

郑州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芳芳、丹丹、吴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麻醉的方法致他人失去反抗,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最终法院判决芳芳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决丹丹、吴艳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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