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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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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3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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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种,是在火灾保险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现代的火灾保险制度起源于英国。1666年9月2日,英国伦敦市皇家面包店的烘炉过热,引发了一场大火,大火持续了五天,伦敦城约80%被毁,20多万人无家可归,财产损失在1000万英镑以上。正是这场特大火灾,使人们深刻认识到火灾保险的重要性。第二年牙科医生尼古拉 巴蓬(Nicholas Barbon)个人独资开办了一家专门承保火灾保险的营业所,由于业务发展,1680年巴蓬与其他3人合股集资四万英镑,设立了火灾保险公司,根据房屋租金和结构分类收取保险费,这种方法是现代火灾保险差别费率的起源,牙科医生尼古拉? 巴蓬(Nicholas Barbon)被喻为“现代保险之父”。 
  1710年以发明灭火器而闻名的查理士? 波文(Charles Povey)创立伦敦保险人保险公司(Company of London Insurers),后改名为太阳火灾保险公司(Sun-Fire Office),开始承保不动产以外的动产火灾保险,它是“世界上迄今仍存在的最古老的保险公司”。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人经验的积累,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费率的计算日趋完善,形成了今天这种保险责任完备,适用需求广泛,具有综合保障的家庭财产保险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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