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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推行家庭财产保险制度,农户陈某遂买了1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春节期间,邻居家放爆竹,不慎将屋后的柴草引着,大火烧着了陈某的房子。此时陈某正在朋友家喝酒,得知自家着火的情况后,不仅不去救火,反而说:已保险,房子烧光了,保险公司得赔偿,正好重新盖房,由于陈某对救火不积极,妻子和孩子只抢出了一台彩电和大部分衣服杂物,房屋家具全部被烧毁。问: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陈某的损失?为什么?村里推行家庭财产保险制度,农户陈某遂买了1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问: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陈某的损失?

保险纠纷 2019-06-16 17: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火灾原因有很多种,原因不同,责任人也不同,赔偿也不同。
    (一)火灾事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归责,指行为人因其行为和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应依何种根据使其负责,此种根据体现了法律的价值判断,即法律应以行为人的过错还是应以已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或以公平考虑等作为价值判断标准而使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准则。归责原则在侵权责任法中具有核心的地位。在确定一种侵权行为的责任构成要件时,首先必须确定这种侵权行为应当适用什么样的归责原则。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的,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其中过错责任原则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用证明的方法证明过错的一般过错责任原则,一种是用推定方式认定过错的过错推定原则。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通过惩戒有过错行为的人来指导人们的正确行为,以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民事侵权责任,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或者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的归属,增加受害人获得赔偿的可能性,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制裁,以减轻社会危险因素,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  
    (二)火灾事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 、须有失火或者放火行为的违法性。  2 、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客观事实。  3 、违法的失火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4 、主观过错的要件。
  • 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即保险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财产保险的标的非常广泛,如房屋、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载明保险标的的名称、范围、价值、坐落地点。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是指导致保险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事故或凤险范围。保险事故应具备下列条件:  该事故有发生的可能,根本没有发生可能的不能成为保险事故;  该事故的发生必须是偶然的和意外的,必然发生或故意使之发生的事故不能成为保险事故;  保险事故的发生须是未来的,事故已经发生或发生的危险已经消除则不能成为保险事故。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的确定以保险财产的价值为依据,不得超过保险财产的价额。如果投保方以保险财产的全部价额投保,则保险金额与保险价额相同;如果投保方以保险价额中的一部分投保,则保险方赔偿时一般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额的比例计算赔偿金。
      保险费  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这是保险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代价和必要条件,必须在合同中订明。保险费是保险方建立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因此,交纳保险费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某一具体合同本身。
    保险费的多少是根据保险金额的大小和保险费率的高低来决定的。  保险期限  财产保险合同应明确规定保险的期限,只有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才由保险方承但责任。计算保险期限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年、月计算;另一种是以某项事件的始末为保险期限,如货物运输险以一个行程为保险的有效期。
      赔偿办法  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应载明保险事故发生后确定和支付赔偿金的办法和程序,以作为将来进行赔偿的根据。
  •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该如何赔偿,  
    一、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该如何赔偿  在购买房屋时,购房者要特别留意购房合同中对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后的赔偿约定,以保证日后房屋在保修期内发生问题时,有据可依。对于保修期要格外注意,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此,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在起诉时,购房者需要说明房屋的具体质量问题,提供图片等证据。  不过,还需提醒的是,购房者不要随意找没有资质的评估检测机构对房屋损坏检测情况出具检测报告,这些机构的检测费用可能比正式的检测机构便宜,但检测结果可能不被法院认可。对房屋裂缝的业主而言,赔偿的范围可包括裂缝的维修费和补偿金,检测和鉴定费等。  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开发商都不愿意遇上房屋质量问题,要想避免因此类问题而产生的赔偿纠纷,购房者最好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和开发商约定清楚房屋质量赔偿条款,购房者应注意的是赔偿条款不能太原则,要有具体的赔偿金额或赔偿金额计算方法。

  • 一、停运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民法通则》第117条第3款也有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二、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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