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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可以被用于抵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08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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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可以被用于抵押的财产有,抵押人所有的交通运输工具、房屋、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通工具;其他。不能抵押的财产有,土地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等等。

  一、哪些财产可以被用于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哪些财产不可以拿去抵押

  1.土地所有权。在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而不能为私人财产。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也就是不能以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抵押。否则抵押合同无效。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无法确定是否有处分权,因此不得抵押。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但是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如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三、质押和抵押区别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了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转移了财产的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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