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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无效合同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4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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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从而关心或者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人也越来越多,自然房地产市场里面的陷阱也很多,那规定房地产转让的条件有哪些?房地产转让无效合同如何处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1、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2)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行使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二、房地产转让无效合同如何处理

  法律对无效合同的处理主要是:

  (1)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

  (2)赔偿损失。

  对于非过错方也需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但在具体处理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

  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是一种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对无效房地产合同的处理中,也应贯彻这一原则。比如因未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时,租赁关系无效,承租方应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并且有过错的出租方仍应赔偿承租方的损失。但是这里有一个不可忽略的情节,承租方既便没有过错,但其确实也使用了出租方的房屋,属实际受益人,应考虑让无过错的承租方支付实际使用房屋的租金,才比较公平合理(租金的确定可通过估价部门进行评估)。

  (2)避免累讼原则

  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中往往存在多种法律关系,对一种法律关系认定无效后,会影响到其他的法律关系,因此,在无效房地产合同的处理上可以考虑尽可能全面协调,减少诉讼程序。比如在确权案件中同时存在房屋抵押关系和房屋买卖关系,如果认定买卖关系有效,抵押关系无效,这种处理若不存在返还房屋或赔偿损失的问题,应责令有关当事人中止他项权利登记备案,以保证买卖关系的确认。

  通过上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房地产转让无效合同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看了之后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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