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家具材质纠纷投诉有上升 消费者应该学会维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02 10:59
人浏览
关于家具的质量,国家早已有了强制性国家标准,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家具使用说明》。明确规定2004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家具必须要有使用说明。

上周,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热线来电中,上海市消保委受理了消费者投诉1632件,其中有关家具的投诉有所上升。

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来看,投诉主要集中的一点是家具材质的纠纷。消费者茅小姐前段时间她购买了一套由上海申田家具一分厂生产的家具。购买时,销售人员介绍此家具是完全实木制造,无贴面贴皮。但是,厂方送货后,茅小姐发现家具有股刺鼻的味道。她本以为这是新家具的味道,通风吹吹就会好。可是整整三个月过去了,整套家具仍是气味难挡。为此,茅小姐多次与厂方联系要求调换,但对方答复她再通风几个月就好了。

关于家具的质量,国家早已有了强制性国家标准,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家具使用说明》。明确规定2004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家具必须要有使用说明。但是,在家具消费中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消费投诉。因此,市消保委认为,商家生产、销售家具都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要保证有《家具使用说明》,遵守使用说明,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此,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或者定制家具时,应当先看《家具使用说明》,尤其是在验收时,更要依法索取,仔细对照。对于没有《家具使用说明》的,消费者可以拒绝验收,也可以到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