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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售许可面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09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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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生活中各种房地产建设销售都需要规划,那么在竣工之后的预售许可面积又是什么面积呢?它和建筑面积发生冲突的时候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什么是预售许可面积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什么是预售许可面积

  预售面积是指告报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但已签订预售合同的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屋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二、建筑面积与预售许可面积出现增减的处理方法

  1、因按照有关规定由房地产权利人分摊房屋共用部位的建筑面积或者因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机构实际勘测的误差而造成建筑面积增减的,预售合同约定的转让总价格不变;

  2、因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变更而造成建筑面积增减的,征得预购人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与预购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变更协议。未征得预购人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的,预购人有权解除预售合同,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3、除上述所列的情形外,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受让人可以不承担增加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减少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款退还受让人;

  4、但预售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综上所述,预售许可面积即是已经竣工并且可以供以销售出租的尚品房屋建筑面积里面已经签订预售合同且在建设中的房屋面积,但预售面积与建筑面积出现增减时需要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处理。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什么是预售许可面积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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