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农村房产登记内容及其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27 15:32
人浏览

  农村房产登记内容

  房屋产权登记内容包括权利人的基本情况、房屋所有权内容、房屋的客观现状及 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并附房屋及土地测绘图。权利人为单个自然人的,记载单个自然人的基本情况。权利人为多个自然人的,同时记载多个自然人的基本情况。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记载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房屋所有的形式为共有的,应明确共有的范围。特别是公共空间及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要予以界定。房屋的客观现状包括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宗地界线、宗地面积、房屋的座落位置、房屋结构和房屋建筑面积等。

  农村房产登记条件

  房屋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应符合下列条件: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为房屋的权利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即权利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要合格;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权利人提供的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

  5、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