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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应注意“意向金”条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19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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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关二手房买卖的消费投诉的内容看,有些二手房产权关系复杂,还有些房屋性质特殊,都不适合普通交易。专家指出,在购买二手房前,消费者需到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有关房屋的“老底”。在房屋产权上,消费者应确认卖房人是否为独立拥有房屋产权之人,如果与其他人共有,必须与全部共有人订签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买的房屋曾被租赁,需了解房屋租赁情况,如果购买时该房屋已出租,只要租赁合同不到期,购买人就无法正常入住。此外,福利房属于交易受限制的房屋,国家对于福利政策房转让年限、买房人资格等有特别规定,消费者必须提前了解。

同时,部分二手房交易合同上的“意向金”也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烦恼。目前房产中介经常要求消费者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支付“意向金”,并在相关单据上注明“意向金自动转定金”条款。部分消费者对此类条款不够重视,误认为“意向金”可无条件退回而轻易付款。其实,“意向金”虽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但依据双方约定转为“定金”后,将适用《担保法》有关定金罚则的规定,消费者应当谨慎支付。

提醒,购买二手房要注意签订好三个合同,分别是与房产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与卖房人交易的“房屋买卖合同”、向银行贷款的“贷款抵押合同”。签订合同前,可向相关机构咨询;签订合同时,要看清合同条款,口头约定务必以书面形式写入合同内容。

由于二手房多为旧房,其房屋建筑在使用过程中会或多或少地暴露出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特殊的楼层更是如此。因此,购房者在选择二手房时,应明确自己的购房目的和使用状况,分析各楼层的优劣,选择最适宜自己的楼层。在选择一些特殊楼层(如底层、顶层)时,更要注意仔细分析和考察。虽然说现在有“顶天立地”的说法,底层可利用周边空地种草养花,临街面还能穿墙作店,顶层也可搞“屋顶花园”,但由于二手房中老式建筑居多,建筑水平有所局限,不仅“顶天立地”会受到一定限制,而且还可能隐藏着不少其他楼层不一定具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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