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二手房购房风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19 09:19
人浏览
律师您好!我现在遇到一个房产问题,我们准备买的一套二手房,由于是卖家原单位分的福利房,有60%的产权,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没有办下来。卖家由单位出证明到公证处公证,他们办到双证后就过户给我们。合同中注明他们办证和过户到我各付自己的费用。我们现在购房款中压1/7的房款,过户后付清。请问我们这样是不是风险太大,以后可以会遇到纠纷。



回复:这样做的风险很大,如果卖房始终不能取得产权,也就是你们的买卖合同也始终不能生效!应该给卖房确定一个明确的时间,何时能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到期不能取得房产证,退还预付放款!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