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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商铺面积缩水 购房者房款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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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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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下午,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了兴达置业开发的两间商铺的王先生给记者反馈信息说,因为所购买的商铺面积缩水,开发商应该退还给他的房款,经过艰难的努力,终于通过法院强行从兴达公司的账上划拨了。

  据了解,2004年2月13日和3月8日,王先生以妻子的名义与河南省兴达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分别购买了位于郑密路9号1号楼和2号楼的两间商铺。合同上约定,两间商铺的面积分别为223.61平方米和67.5平方米。合同签订后,王先生交付了两套商铺的购房款。但是,兴达公司却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为王先生办理产权登记备案。而且经过测绘部门的测量,两间商铺的面积分别缩水了9.78平方米和9.97平方米。

  2006年8月19日,兴达公司与王先生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定。兴达公司承诺于2006年10月31日以前办理完毕王先生所购买的两间商铺的产权登记备案。王先生答应不再追究商铺面积缩水之事。

  可是,时间到了双方约定的2006年10月31日,兴达公司依然没有为王先生办理两间商铺的产权登记备案手续。王先生说,在多次催促无果的情况下,他忍无可忍,根据当初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规定,于2007年5月9日向郑州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兴达公司退还多收的76053元的房款,并且配合自己办理商铺的产权登记备案。

  2007年9月5日,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下达裁决书,裁决兴达公司退还多收的购房款,并配合王先生办理商铺的产权登记备案。王先生说,仲裁书下达后,兴达公司依然拒不履行裁决。不得已,今年国庆节刚过,王先生向郑州市中级法院递交申请,要求对兴达公司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查清了兴达公司的账户情况,足以支付退款,并从兴达公司的账户上强行划拨走了多收王先生的购房款。

  但是,王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由于兴达公司拒不配合,他所购买的两间商铺中还有一间商铺依然没能办理产权登记备案。“掏巨款购买的商铺,几年了产权证还办不下来,真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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