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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相关名词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5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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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房屋

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但根据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可供人们常年居住的窑洞、竹楼等也应包括在内。

2、什么是建筑物

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东西,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

3、什么是构筑物

指除房屋以外的工程建筑,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如桥梁、水井、隧道、水坝、烟囱、水塔、道路等。

4、什么是房产

是指在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23、房屋所有权证

指由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向房屋所有人核发的对房屋拥有合法所有权利的证书。

24、房屋共有权证

指由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对共有的房屋向共有权人核发,每个共有权人各持一份的权利证书。

25、房屋他项权证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26、房地产权属档案

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测绘、权属转移、变更等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

 

27、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

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归档的房地产权属文件材料进行登记、整理、分类编目、划分密级、编制检索工具等的管理。

28、房地产交易

是指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等市场行为。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和各种所有制房屋连同相关土地使用权的买卖、租赁、典当、互换、拍卖,以及其它在房地产流通过程中的各种经营活动。

29、房地产一级市场

房地产一级市场又称土地市场,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地产发展商的运作过程。房地产一级市场实行国家垄断。政府通过对土地供应量的调节,起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作用。

30房地产二级市场 

房地产二级市场又称增量市场,是指新建商品房的买卖市场。房地产二级市场的主体是住宅发展商、建造商和购房居民。

31、房地产三级市场

房地产三级市场又称存量房市场,一般指旧房租赁和二手房买卖。房地产物业在经过第一次买卖后的再次转让,属于房地产三级市场范畴。

32、房地产转让

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33、房地产抵押

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4、抵押人

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5、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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