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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怎么办理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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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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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婺城区的胡女士拨打小月热线咨询:“我叔叔想把农村的一幢房子过户给奶奶,不知政策上是否允许?”

  胡女士介绍,这幢房子有110余平方米,属于农村集体土地证而无房产证。该房产最初属于胡女士的爷爷奶奶所有,由于老两口在一段时间内关系紧张,其爷爷甚至一度扬言要出售该房产。为此,胡女士的奶奶在与3儿子协商后,由儿子出面说服父亲,将该房产过户至最小的儿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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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我爷爷去世了。奶奶担心以后因为这个房子,让几个儿子之间闹出不愉快,所以希望将该房子的产权证重新过户到自己名下。当然,对于此事,我小叔叔表示同意。”胡女士说,她奶奶和小叔户口在同一村子,这种情况下,她听说可以办理房产过户,只是不知道具体需要哪些手续?

  部门答复

  农村房产过户有限制

  针对胡女士的问题,婺城区房产交易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只要胡女士的奶奶和小叔能把该房产的土地证进行过户,就可以凭过户后的土地证,申请办理以她奶奶为产权人的房产证。”

  对此,婺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目前的政策,胡女士的奶奶即使符合所有条件,能享受的住宅面积也不超过60平方米,由于该房产有110余平方米,已经大大超过了她能享受的面积范围。此外,从目前来看,婺城区范围内也还没有出现过农村集体土地证多人共有的情况。对于胡女士奶奶的担心,有律师认为,既然小儿子目前仍承认该房产应该属于父母,则老人可以召齐子女进行协商,通过经济补偿或者签订协议等方式,将该房产进行妥善处理,避免以后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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