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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1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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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的人都会选择购买房屋作为自己奋斗的目标。而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买卖房屋的为了保险起见,大多数会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这两种购房合同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有哪些?小编接下来具体跟大家讲一讲,请看下文:

  一、先来看看各自的含义:

  1、预售合同是指由购买者(预购方)与出售者(预售方)约定的由购买者预先支付价金之一部或全部,而由出售者于将来一定时期交付商品的商品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2、房屋出售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房屋出售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出售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2)房屋出售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房屋出售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4)房屋出售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的区别提要: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如果是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责编: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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