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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检查标准(试行)》(佛建市场函[2009]15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05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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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佛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检查标准(试行)等有关资料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

  为了加强对我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提高行业水平,经征询各区建设局及行业协会的意见,制定《佛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检查标准》(试行,简称《检查标准》)和《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物业服务企业整改通知书》。现将上述资料印发给你们,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执行。

附件:1.《佛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检查标准》(试行)

2.《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

3.《物业服务企业整改通知书》(样本一式四联)

佛山市建设局
二○○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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